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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河南省科技創新券申領兌付工作通知關于組織開展河南省科技創新券申領兌付工作通知 發布日期:2023-02-14 11:37 來源:實驗室與平臺基地建設處 各有關單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試行)》(豫科〔2022〕182號),為加快推進省科技創新券實施,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企業研發創新,依托河南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共享服務平臺”)開展省科技創新券申領兌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使用省共享服務平臺上的科研設施和儀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省內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省創新聯合體內企業、創新創業團隊。 二、支持范圍及標準 (一)支持范圍 使用省共享服務平臺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的科技創新活動。包括:研究開發、標準制定、檢驗檢測、計算服務、中試服務等(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非科技創新活動,不在支持范圍)。 (二)支持標準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規上工業企業補助30%,雙創團隊補助50%,同一支持對象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省創新聯合體內企業、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三、申領與兌付 科技創新券實時申領、原則上每季度集中兌付一次。 (一)注冊與申領。用戶登錄省共享服務平臺(http://www.hniss.cn/)注冊。注冊成功后進行單位認證并開通科技創新券服務功能,即可獲得科技創新券。 (二)登記與預約。支持對象通過省共享服務平臺預約使用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在線上傳科技研發證明材料、服務合同(協議),經專業機構審核通過后,在結算時可用電子券抵扣不超過50%比例的費用。 (三)支付與兌付。用戶測試完成后,支付科技創新券及剩余費用。管理單位確認收到的科技創新券,在線提交兌付證明材料(銀行到款憑證、發票、服務結果、收取的電子創新券等)。 (四)公示與兌現。專業機構按季度匯總所有管理單位科技創新券兌付材料,并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監督下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認,經河南科技網、省共享服務平臺官網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專業機構直接撥付給管理單位應兌付的科技創新券款項。 四、其他 (一)申領科技創新券應保證申報材料及憑證真實、有效、合法,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記入科研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如無政策變化,長期有效,不再另行發布。 五、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平臺基地處:郭燕 0371-65939600 省科學器材供應中心:王帥 張紅波 0371-65957129 材料報送地址:鄭州市政六街2號省科學器材供應中心 2023年2月14日 |